13. 天一打人了
世界上雖然男人打女人是不名譽的事,但是這種社會新聞屢見不鮮,
可是女人打男人,而且是打得男人落荒而逃,可就不多見了。
「我生平動手打過兩個男人,而且都打得不輕,第一次是我的大姐夫。」
「第二次,則是一位刑警大人,這就得從在板橋那段時間說起。
我每次要到慈祐宮辦事,先生總是反對並且吵鬧不停,我只能一忍再忍,
但是退讓的結果只有使他變本加利,吵得更凶,罵得更難聽,我再也受不了只好攤牌:
『你每次吵鬧,我都不理你,這並不表示我有錯,我行得正、坐得穩,沒有做任何對不起你的事,我有理走遍天下。
你再這樣無理取鬧,把我惹火了,我就帶著孩子們離開。從現在開始,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,我是說到做到。』」
「先生以一種輕視的口氣說:
『妳不過說說而已,帶著四個孩子,哼!沒有我,你能夠搬到哪裏去?』」
「我不理他,想著:
『到時候你就知道,沒有你,我會活得更快樂。』」
「過沒幾天,慈祐宮的宮主林太太又來我們家按門鈴,這次應該是林太太最後一次來請我去辦事,
先生一看,又是她,再度開始破口大罵了:
『你這老巫婆、老怪物,妳如果再來找她,我就去把妳的宮砸掉!』」
「我了解他的個性,說到真的會做到,我怕他真的去搞破壞,把人家的宮毀了,
別說理賠的事,那還真是一種違逆天理的罪過,我不能讓這種事發生。
剛好這時三峽的宮已準備就緒,於是帶著女兒們悄悄的搬到三峽。」
「三峽天德宮安座了,了卻了我多年來的心願,加上脫離先生的吵鬧,精神上不再有任何壓力,頓時覺得神輕氣爽,精神百倍。」
「但是,好景不常,先生在我們母女離開之後,到處打聽我們的去處,知道之後,就三天兩頭的出現在我們面前。
但是在這裏,我不給他進來,他只能在門口叫囂,大聲吵鬧,吵得鄰居們以為發生什麼事,都跑出來看,
我怕影響到眾神的聲譽,只好來個下逐客令:
『這是我的地方,請你走開!不然我叫警察來。』」
「我說完把他帶來的東西往外丟,先生只好跑去撿起後泱泱離去,但是他還是不死心。」
「他本是軍中文書官,文筆還不錯,發覺經常到三峽吵鬧無效,於是寫下狀紙,來到法院提出告訴,
說我不守婦道,帶著小孩搬離夫家,法院只好發傳票問話。」
「我收到傳票,感覺真是哭笑不得,想不到先生竟然對我提出告訴。
我來到法院,把長久以來累積的委屈及怒氣,全部向法官說出。
法官怕那只是我的片面之詞,不能作為判案之用,交代下次把小孩子全部帶來。」
「這次小孩全部帶來了,法官把小孩子帶到一間房間,單獨問話,因為小孩是不會說謊的,
她們把整個經過說了一遍,和我說的都一樣,法官了解整個情形,認為先生是無理取鬧便勸他以和為貴,不要提出告訴。」
「可是他還是三天一告,五天一鬧,弄得我經常要上法院,雖然詢問的時間不長,
但是來來回回的時間消耗非常久,精神上來說,更是一種折磨。
他告!告!告!告到法官後來也生氣,什麼話都不問,直接問小孩子:
『妳們以後願意跟誰?』
『當然是跟媽媽。』」
「於是法官直接把小孩的扶養監護權全部判給母親,並且對先生說:
『以後不准你再提告訴,即使再提告也不會審理。』」
「他見上法院也無效時,再改變招數。
當後來我們搬到鶯歌後,先生還真神通廣大,又找上門來了!
這次不知道用什麼方法,找來一位刑警大人一起來,一上樓來先生開始數落我的不是給這位刑警大人聽,
這位刑警大人不分青紅皂白就跟著附和:
『這就是妳的不對,妳先生為人這麼好,妳怎麼不安分的在家帶孩子就好,
跟著人到處跑,還把小孩偷偷帶走,真的太不應該了。』」
「先生聽到有人支持,越說越起勁:
『她不在家裏當個家庭主婦,整天到廟裏,跟一堆人不知道在做什麼亂七八糟的事。』」
「一堆人?你們真的有神嗎?該不會是利用神明在騙人的吧!要知道,這是犯法的。」
「自己被罵被冤枉,我都可以忍,竟然說我是神棍,這下把我惹火了,用手緊緊抓住這位刑警胸前的衣服,開口大罵:
『你雖然是位刑警,但是你懂不懂規矩?你有沒有搜索令?我可以告妳私闖民宅。
你憑什麼來我家大吵大鬧,你知道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嗎?
不知道的話,少開尊口,還是先回去把你太太管好再來管我家的事!
現在你們兩個馬上離開我家,否則別怪我不客氣。』」
「說完用力把他一推,這位刑警大人顛了好幾下,撞到先生,站穩之後,開始惱羞成怒,
覺得我只是個無知的婦人,想要以職位來嚇唬人:
『我是刑警,你竟敢動手,當心我把你帶回警察局審問!』」
「我聽了更氣:
『有本事你就抓,別人會怕,我可是不怕!當心我告你毀謗及擾民!』」
「我嘴巴說同時手也動,把手一起伸,使出全力抓住他的頭髮,
但是被他用力掙開,他痛得直摸頭,我很快雙手齊上,用力抓他胸前,不只把這位刑警的襯衫抓成碎條子,
同時胸前留有累累指甲痕,血跡斑斑,很痛卻不敢叫出聲音,看到我還想再出手,趕緊逃跑下樓去。
先生一看情況不對,也趕緊跟下去,邊走還邊罵:
『我還沒完,下次還會再來。』」
俗語說:老虎不發威被當作是病貓,看來天一還真是隻老虎!?
可是女人打男人,而且是打得男人落荒而逃,可就不多見了。
「我生平動手打過兩個男人,而且都打得不輕,第一次是我的大姐夫。」
「第二次,則是一位刑警大人,這就得從在板橋那段時間說起。
我每次要到慈祐宮辦事,先生總是反對並且吵鬧不停,我只能一忍再忍,
但是退讓的結果只有使他變本加利,吵得更凶,罵得更難聽,我再也受不了只好攤牌:
『你每次吵鬧,我都不理你,這並不表示我有錯,我行得正、坐得穩,沒有做任何對不起你的事,我有理走遍天下。
你再這樣無理取鬧,把我惹火了,我就帶著孩子們離開。從現在開始,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,我是說到做到。』」
「先生以一種輕視的口氣說:
『妳不過說說而已,帶著四個孩子,哼!沒有我,你能夠搬到哪裏去?』」
「我不理他,想著:
『到時候你就知道,沒有你,我會活得更快樂。』」
「過沒幾天,慈祐宮的宮主林太太又來我們家按門鈴,這次應該是林太太最後一次來請我去辦事,
先生一看,又是她,再度開始破口大罵了:
『你這老巫婆、老怪物,妳如果再來找她,我就去把妳的宮砸掉!』」
「我了解他的個性,說到真的會做到,我怕他真的去搞破壞,把人家的宮毀了,
別說理賠的事,那還真是一種違逆天理的罪過,我不能讓這種事發生。
剛好這時三峽的宮已準備就緒,於是帶著女兒們悄悄的搬到三峽。」
「三峽天德宮安座了,了卻了我多年來的心願,加上脫離先生的吵鬧,精神上不再有任何壓力,頓時覺得神輕氣爽,精神百倍。」
「但是,好景不常,先生在我們母女離開之後,到處打聽我們的去處,知道之後,就三天兩頭的出現在我們面前。
但是在這裏,我不給他進來,他只能在門口叫囂,大聲吵鬧,吵得鄰居們以為發生什麼事,都跑出來看,
我怕影響到眾神的聲譽,只好來個下逐客令:
『這是我的地方,請你走開!不然我叫警察來。』」
「我說完把他帶來的東西往外丟,先生只好跑去撿起後泱泱離去,但是他還是不死心。」
「他本是軍中文書官,文筆還不錯,發覺經常到三峽吵鬧無效,於是寫下狀紙,來到法院提出告訴,
說我不守婦道,帶著小孩搬離夫家,法院只好發傳票問話。」
「我收到傳票,感覺真是哭笑不得,想不到先生竟然對我提出告訴。
我來到法院,把長久以來累積的委屈及怒氣,全部向法官說出。
法官怕那只是我的片面之詞,不能作為判案之用,交代下次把小孩子全部帶來。」
「這次小孩全部帶來了,法官把小孩子帶到一間房間,單獨問話,因為小孩是不會說謊的,
她們把整個經過說了一遍,和我說的都一樣,法官了解整個情形,認為先生是無理取鬧便勸他以和為貴,不要提出告訴。」
「可是他還是三天一告,五天一鬧,弄得我經常要上法院,雖然詢問的時間不長,
但是來來回回的時間消耗非常久,精神上來說,更是一種折磨。
他告!告!告!告到法官後來也生氣,什麼話都不問,直接問小孩子:
『妳們以後願意跟誰?』
『當然是跟媽媽。』」
「於是法官直接把小孩的扶養監護權全部判給母親,並且對先生說:
『以後不准你再提告訴,即使再提告也不會審理。』」
「他見上法院也無效時,再改變招數。
當後來我們搬到鶯歌後,先生還真神通廣大,又找上門來了!
這次不知道用什麼方法,找來一位刑警大人一起來,一上樓來先生開始數落我的不是給這位刑警大人聽,
這位刑警大人不分青紅皂白就跟著附和:
『這就是妳的不對,妳先生為人這麼好,妳怎麼不安分的在家帶孩子就好,
跟著人到處跑,還把小孩偷偷帶走,真的太不應該了。』」
「先生聽到有人支持,越說越起勁:
『她不在家裏當個家庭主婦,整天到廟裏,跟一堆人不知道在做什麼亂七八糟的事。』」
「一堆人?你們真的有神嗎?該不會是利用神明在騙人的吧!要知道,這是犯法的。」
「自己被罵被冤枉,我都可以忍,竟然說我是神棍,這下把我惹火了,用手緊緊抓住這位刑警胸前的衣服,開口大罵:
『你雖然是位刑警,但是你懂不懂規矩?你有沒有搜索令?我可以告妳私闖民宅。
你憑什麼來我家大吵大鬧,你知道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嗎?
不知道的話,少開尊口,還是先回去把你太太管好再來管我家的事!
現在你們兩個馬上離開我家,否則別怪我不客氣。』」
「說完用力把他一推,這位刑警大人顛了好幾下,撞到先生,站穩之後,開始惱羞成怒,
覺得我只是個無知的婦人,想要以職位來嚇唬人:
『我是刑警,你竟敢動手,當心我把你帶回警察局審問!』」
「我聽了更氣:
『有本事你就抓,別人會怕,我可是不怕!當心我告你毀謗及擾民!』」
「我嘴巴說同時手也動,把手一起伸,使出全力抓住他的頭髮,
但是被他用力掙開,他痛得直摸頭,我很快雙手齊上,用力抓他胸前,不只把這位刑警的襯衫抓成碎條子,
同時胸前留有累累指甲痕,血跡斑斑,很痛卻不敢叫出聲音,看到我還想再出手,趕緊逃跑下樓去。
先生一看情況不對,也趕緊跟下去,邊走還邊罵:
『我還沒完,下次還會再來。』」
俗語說:老虎不發威被當作是病貓,看來天一還真是隻老虎!?